婚姻无效可撤销与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无效可撤销与离婚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处理。
2.请求主体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离婚只能由夫妻一方起诉或双方共同进行离婚登记。
3.程序不同,婚姻无效可由法院宣告无效,可撤销婚姻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可由双方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也可去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起诉离婚到结束需要多长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离婚到结束需要3个月或者6个月的时间。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除上述情形的民事诉讼案件,都适用的普通程序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