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异议期限是多久
合同解除的异议期应当为3个月。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合同没有约定约定违约金的,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合同中若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有损失的一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