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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神宇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微资讯

2026-06-25 20:14:43 来源: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主体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减持方式陈宏122,5000.07%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陆嵘华121,2500.07%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刘青150,2500.08%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刘斌153,0000.09%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作出以下承诺: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应符合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关键词: 商业频道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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